□晏文龙app炒股杠杆
“自己辛苦一个月,却只有两三千元的工资”,近日,一名假冒外卖小哥的短视频博主被江苏泰州市警方抓捕。据警方透露,在接到外卖平台的报警电话后,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博主的短视频账号中有数十条晒工资条的短视频,播放量超过百万,其通过制造“骑手工资低”“平台克扣工资”等话题,获取平台发放的播放收益。
在短视频江湖中,外卖小哥是一个比较特别的存在,冒充外卖员几乎成了一条专有赛道。远有冒充外卖员拍擦边视频,近有用所谓“剧情演绎”手法拍摄“骑手偷拍女顾客”,再加上泰州警方此次抓捕的这位,外卖员这个职业正在受到某些短视频博主的精准伤害。
冒充外卖小哥拍摄、传播各种低俗,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的短视频,是一种以公共方式固化对外卖小哥社会刻板印象的卑鄙行径。其令人不适之处不仅在于冒充职业身份趴在某个群体身上定向吸血,更在于通过这些对剧情、事件的恶意编织,加深、改造了社会对外卖员的潜在印象,使外卖员陷入“我是谁”的自证陷阱。
毋庸讳言,外卖小哥工作辛苦、时间约束紧,有时候还要受到某些场所保安的刁难,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份工作就是一份低下的工作,外卖员群体就是一群缺乏道德感的人。事实上,这个群体是丰富多元的,有的人在送餐途中收到上海交大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有的人因做生意失败后进入外卖行业3年赚102万元,有的人见义勇为制止违法行为甚至拯救生命。正因为这个职业、这个群体有着如此的多样性、鲜活性,才尤其需要避免用一种悲情叙事或底层叙事对其进行描述。
比起擦边、偷拍等制作手法,更值得警惕的或许是泰州案例中制造民、企对立的短视频编排思路。因为前者毫无技术含量,针对的就是一些人的人性弱点,而后者则需要捕捉到当前的某种社会情绪,引导并放大这种情绪,进而使虚假经历成为他人某项看法的例证,加大社会撕裂。因此,其危害性不仅仅在于对平台企业的商誉侵害,更在于推动了“情绪先于事实”的网络瘴气。
考虑到嫌疑人行为的相关点击率已逾500万且对外卖平台招募工作造成较大阻碍,当地公安机关以刑事案由对其展开侦查是适宜的,并且从司法解释规定的法律适用上,可以明显看到,一旦虚构相关事实的行为构成犯罪,法律的处罚态度要更加严厉。这一点,值得那些无底线博取流量的博主注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在嫌疑人的行为性质更符合损害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当地警方或许是因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处罚更重,才以该款罪名立案侦查。
近年来,我国各项涉网络违法犯罪的处理规定越发明确,内容创作者尤有必要心怀对法律的敬畏,对他人权利的尊重,莫让一个创作问题演变成一个违法犯罪问题。
(作者是法律界人士)app炒股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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